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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3 陆小曼:被严重误读的绝世红颜一直想,陆小曼这样的一个女人,该生成何等模样才能颠倒众生,该如何离经叛道才不为社会所容。就像一朵凄风冷雨中摇曳的玫瑰,何等的美丽,又何等的叫人心痛难堪。
我也并不是要为她写什么翻案,因为这样的翻案并不为陆小曼的性情所喜,也是亵渎她的自由不羁之精神的。她生前便不在意那些恶毒的言语,死后又何在意他人的评说。
在意的,只是我们这些凡俗尘子,我们只是用别人的故事满足自己的好奇,用别人的故事来做一次道德真君。可是我还是不能免俗,不能不把这些绮丽而凄婉的故事从前尘旧土中掘出,我唯恐我喜欢的那些人被一次次误读,最终失去了她们原本姣好的面容,美好的品性。
在民国两个著名的女性林徽因与陆小曼之间,我毫不掩饰自己对陆小曼发自心底的偏爱。也毫不掩饰自己对一些人关于陆小曼偏见的鄙夷。像沈醉那样的特务头子做了大半辈子情报工作的人写个回忆录《我所知道的戴笠》中提及王庚与陆小曼之事还风马牛不着招调,我对其他人等的人云亦云的流言更不足信。
把别人的事添油加醋甚至随心所欲的杜撰,原本也是人性之常情。只是却无端的对他人造成亵渎与歪曲,乃至影响后人对其的评判,便觉得实在可恶。
对林徽因,我曾经写过一篇文字《林徽因:三个男子成就的美丽》,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她,自然遭致徽因迷们的反对。人们希图于心中的偶像完美无瑕也无可厚非,舍不得别人哪怕半点的微词都是情有可原的,我的意图倒也不是为了推倒一个偶像之故,只是希望女性朋友们能从林徽因真实的原貌中懂得,生活原是活生生做不得半点假的,你的疼痛与哀愁也仅仅都是自己的,别人是不会掀开你光鲜的表面窥视你溃烂的里子,再多的光环无非是映衬着你内心里更荒凉无垠的真实罢了。
无论世人如何不屑,都不能叫我停止哪怕半点对陆小曼的疼爱与怜惜。这样一个风采绝伦,才貌双全的女性,在人们阴暗的文字中一次次被鞭尸,却从来不曾为此辩解过一个字,保持缄默直到死去,她只是生活着自己的生活,不为外界所动,其坚韧与刚强,实非一般女性可以比拟,在中国这样一个道德帽子四处乱飘的社会中,不被游街示众也免不得落到被唾沫星子淹死的下场。一代名伶阮玲玉的含恨离世便是这黑暗社会道德下的牺牲品,而陆小曼却始终如一朵俏俏然开放的玫瑰,每年都依时而开,绚烂夺目与他人无关,只是绽放着属于自己的芳华。
很难说,陆小曼之于徐志摩是幸还是不幸。徐志摩之前,陆小曼便是名动京城,享誉大江南北的美女才女,其声誉之盛,更有胡适之先生所云:北平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
而林徽因于徐志摩之前,断无这样的美名远播。林徽因借徐志摩之诗歌中款款走出,充满了诗情画意,自有一番先声夺人之势,也因此在诗人的词句中被人怀想被人惦念。
陆小曼在徐志摩未曾出现之时,其才学品貌便已经获得了当时诸多名流大家们的赞美与认可。梁实秋曾描写她到“面目也越发清秀端庄,朱唇皓齿。婀娜聘婷,在北平的大家闺秀里,是数一数二的名姝”。陆小曼从来不需徐志摩的声誉而抬高自己,她的学问才情是如春水流溢于青山翠谷的轻盈与灵动,如飞鸿划过天际的云弧般清凌而飘逸。拜倒在她的美名之下的名人逸士数不胜数,甚至在她最潦倒的年月中,也因其未曾消褪的那点风韵而叫人心悦诚服。
记得苏雪林在1989年给赵清阁的信中回忆自己第一次见到陆小曼的情景,那是在徐志摩坠机身亡之后的事,彼时小曼正沉浸在失去徐志摩的哀恸之中,伤心与悔恨叠加,再加病痛在身,几近被折磨得没有了人形“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得精光,也不另镶一副。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风韵依稀尚在,款待我们,也是温和有礼”。著名画家傅抱石第一次拜访陆小曼也是与赵请阁还有戏剧家赵太侔、舞蹈家俞珊一起在她家讨论京剧《霸王别姬》,从她家里出来后,对赵清阁他们说:“陆小曼真是名不虚传,堪称东方才女;虽已年过半百,风采依旧。”
这样的女性,不会被岁月的年轮压垮成泥,她总会有暗香盈动,在你不经意间沁入心肺,而难以忘怀。
看小曼的生活似极奢靡的,其实她的人是极其单纯的。她有着艺术家特有的天赋与敏锐。因此即便是在舞池之中,陆小曼依旧能够成为冠绝全场一舞独秀的当然中心。而陆小曼的声名与魅力究竟有多盛?据说在小曼与前夫离婚不久,大洋彼岸的美国好莱坞的影业公司就给小曼汇来了5000美元邀请她去拍电影。小曼因为母亲年老及与徐志摩正痴爱难分之际,自然是一口回绝了,并把款项原封不动打回去了。很多人对那时的社会生活并不了解,也并不清楚陆小曼的出身背景,以为跳舞便是奢侈堕落的腐朽生活。这些不过是陆小曼最平常的生活,徐志摩不能给陆小曼提供丰厚的生活,这不是陆小曼的错,因为她从出生到嫁给徐志摩止,一直生活在富足无忧的环境中,从来不为衣食住行操心,如她与王赓的婚礼,“仪式之甚,轰动京师,所有费用都是陆家一力承担,而女傧相都是当时最有名望的千金小姐,如曹汝霖、章宗祥、叶恭绰、赵椿年的女儿,还有英国小姐数位。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陆家订制。婚礼的当天,中外来宾数百人,热闹非凡。”【磊庵在《陆小曼与徐志摩艳史》】
这样的一个身家的女子,如何苛责她不懂得生活的艰辛?不懂得贫困的疾苦?徐志摩追求她之初便该懂得这样的一个女子是被捧在手心的,是要好好用来呵护的。
实则,当时陆小曼所处的年代,交际花绝非一般凡俗女子能够胜任,因此每每看见交际花这样的词用于贬义来嘲讽陆小曼便由不得一阵阵好笑起来。当小姐这样的尊称已经成了小姐的代名词,我倒没有为交际花沦落成风尘女性的代名词而有丝毫的申辩必要了。
陆小曼出身于官宦世家,其家世及自身才学,与林徽因不相上下。陆氏一族本就是中国的名门望族,自春秋始,便声名显赫,在中国最早最完整的历时80余代不断续修的《樟村陆氏宗谱》中所载可以看出,陆小曼的祖上一直是书香传承,且名士辈出,从大汉开国功臣陆贾到唐朝名相陆蜇,从大诗人陆游到爱国名臣陆秀夫,都是声名显赫。
陆小曼的祖父陆荣昌是樟村陆氏北园村派第七十八世孙,在《樟村陆氏宗谱》卷十三中,记载着陆荣昌的简历:“荣昌,行二,字致和,朝议大夫,钦加运同衔赏戴花翎,候选同知,国学生”。清咸丰年间因避“太平天国”战乱,举家迁居上海,陆小曼1903年农历9月19日便出生在上海市孔家弄。陆荣昌生前及死后,与夫人刘氏及儿子陆定对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给予了许多支持。所以1916年民国大总统黎元洪为陆荣昌亲笔题写匾额:“饥溺为怀”,夫人刘氏也获“本固枝荣”匾额。
陆小曼的父亲陆子福因少时聪慧,每考必中,长辈便因此替他改名为陆定。陆定是晚清举人,与林徽因的父亲一样是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的,他更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弟子。在日本留学期间,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后在国民党政府中入度支部(后为财政部)供职,历任司长、参事、赋税司长等二十余年,是国民党员,也是中华储蓄银行的主要创办人。因此家财颇丰,是当时显赫一时的名门望族。
而不论北平还是上海,交际场合上出尽风头的都是名门闺秀,大家淑媛,绝非小家碧玉可比。如赵四小姐,也是交际场中的红人,其父是北洋政府交通次长。这些名门闺秀除了长相绝美,更是多才多艺,言谈举止皆是上上之品,才能在那么多的佳丽中脱颖而出,独占鳌头。
陆小曼更多的秉性承自母亲吴曼华,就是小曼之名也是来由于其母。吴曼华乃大家闺秀,是常州著名的白马三司徒中丞第吴耔禾先生的长女,自小研习古文,专擅笔墨丹青,小曼深得母亲的精髓,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古文功底之精深,丹青之精纯更为刘海粟赞其说:“她的古文基础很好,写旧诗的绝句,清新俏丽,颇有明清诗的特色;写文章,蕴藉婉转,很美,又无雕琢之气;她的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而她写的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所以一句“一代才女,旷世佳人”绝非场面上的敷衍与恭维,而郁达夫说“陆小曼是一位曾震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之语也绝非对于一个女性的巧言奉承。名不至则实不归,这些大师也没有必要对一个平庸女子做这样的夸耀,那不是显得自己的庸俗,倒失了风范,徒增笑话罢了。何况小曼的书画皆存,也虚妄不得。
陆小曼祖籍江南常州,生于上海,长于北京,集江南之灵秀莹润与北方之大气端庄于一身,自小便气度非凡,聪颖可人,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沉静从容,据说她9岁时,父亲因为国民党的“二次革命”受到牵连,那时袁世凯专政四处搜缴国民党议员的证书证章,“有一天,他照例到部里去上班,小曼便说:“证章证件,带在身边,恐怕会发生危险;今天还是摘下藏在别的地方罢。”不料这天才出门,即被警察厅传去软禁,到了晚上,并来大批宪警包围寓所,搜索之余,又讯问小曼家中情形。以为在女孩子口中,容易得到真相。不料小曼态度大方,相机应对,自始至终,不露破绽;警方见查不出什么证据,把他压了三五天后即予释放。当时南北各报道谣传陆定已于某日被袁项城枪决了。”【梁实秋《徐志摩与陆小曼》】后来陆小曼能泰然自若面对别人的责难与诋毁,淡定不惊,怕也是来自于此。
陆小曼因其精通英语法语成为了中国最早涉足外交领域的女性,她为中国外交第一人的顾维钧做助手时还不满18岁,其三年外交生涯中,不乏闪光之处,对国家尊严的维护,深得国内外友人的赞誉。顾维钧曾当着陆定的面对一位朋友说:“陆建三的面孔一点也不聪明,可是他女儿陆小曼小姐却那样漂亮、聪明。”
而这三年的影响,使得她对舞场的迷恋无以复加。因为工作的原因,她时常参加外交部举办的舞会接待外宾,担任中外人员的口语翻译,“北京的外交部常常举行交际舞会,小曼是跳舞能手,假定这天舞池中没有她的倩影,几乎阖座为之不快。中外男宾固然为之倾倒,就是中外女宾,好像看了她也目眩神迷,欲与一言以为快。而她的举措得体,发言又温柔,仪态万方,无与伦比。”【磊庵在《陆小曼与徐志摩艳史》】
她不是一般意义上传统的美女才女,她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典范,是那个时代真实精神的反映。
她太炫目,在北平城那个聚集了无数名流权贵的城市,她的一举一动都成了流行与时尚的代名词。陆小曼,她把陈旧发霉的古城,撩动成春水盈盈的新都。所有的社交界,都为她的每一次出现而惊艳,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为她绝美的风姿倾倒而甘愿匍匐于地。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行文吟诗无所不能,她曼妙的法语,流利的英语,典雅大方的举止言谈,叫她在那个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的时代里如鱼得水。她能和你倾谈你所要倾谈的一切,她能妙语连珠,叫你忍俊不禁。陆小曼逐渐在北京社交界声名鹊起,这不是单靠家庭背景的支撑,而几乎全部来自她个人的魅力与才情。没有谁能不爱这样一个女子,也没有谁能抵挡住她眼波流转处的一次莞尔一笑。尽管张幼仪对林徽因始终耿耿于怀,却对陆小曼情开一面,谈起她时语气态度都是截然不同的。她回忆第一次见到小曼时的情景说:“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陆小曼的确长得很美,她有一头柔柔的秀发,一对大大的媚眼。” 从现在的黑白照片中,很多人并不认为小曼是美人儿。而据说照片是极难反映出小曼的曼妙可人之处的,她的脸也不上相,而本人是极美。在她前夫去哈尔滨上任,小曼还没有去时,整座冰城都张贴着这远方佳人的招贴画,小曼所到之处无不掀起热潮。王赓徐志摩乃至翁瑞午自不必说,那是一见倾心臣服于小曼的裙下。胡适之这样的社会名流也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小曼的爱慕之情。刘海粟这样西洋派画家对美女本就极其挑剔苛刻,艺术鉴赏品位又极高,他在《小曼篇》中如此描述初次见到小曼:谁知站在我们面前的竟是一位美艳绝伦、光彩照人的少女, “啊!她就是陆小曼!”(之前胡适之在刘海粟来北平时说“你到了北平,不见王太太,等于没到过北平”。)
何竞武的女儿何灵琰与陆小曼极亲昵,她接触小曼也多于别人,在她心中,小曼“却别有一种林下风致,淡雅灵秀,若以花草拟之,便是空谷幽兰,正是一位绝世诗人心目中的绝世佳人。她是一张瓜子脸,秀秀气气的五官中,以一双眼睛最美,并不大,但是笑起来弯弯的,是上海人所谓的“花描”,一口清脆的北平话略带一点南方话的温柔。她从不刻意修饰,更不搔首弄姿。平日家居衣饰固然淡雅,但是出门也是十分随便。她的头发没有用火剪烫得乱七八糟,只是短短的直直的,像女学生一样,随意梳在耳后。出门前,我最爱坐在房里看她梳妆,她很少用化妆品,但她皮肤莹白,只稍稍扑一点粉,便觉光艳照人。衣服总以素色居多,只一双平底便鞋,一件毛背心,这便是名著一时、令多少人倾倒的陆小曼。她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别具风韵,说出话来又聪明又好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再见到一个女人有干娘的风情才调。” 这让我想起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面的陆小曼矫揉造作,涂脂抹粉,烫卷着头发,这与我们目前所看见的小曼的所有照片相去甚远,而何灵琰的描述更为真实。林徽因倒未必是电视剧中那副清水模样,林徽因是极其喜爱打扮的人,在最艰难的时期也是要更换上最时髦料子与款式旗袍的。
陆小曼对于穿着打扮曾经与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谈及时说“我不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那太俗气了。我喜欢穿淡色的服装。有一次,我穿蓝布旗袍得到志摩的称赞,他说朴素的美有胜于香艳美。”而王映霞第一次见到的陆小曼也是一袭银色的丝绸旗袍,极其淡雅端庄,赞其确为一代佳人。即便是徐志摩死后,赵清阁的回忆也印证了这点:“她毫未修饰,这说明了她的心境,但她依然是美丽的,宛如一朵幽兰,幽静而超然地藏匿在深谷中。”这与我第一次看见陆小曼的照片的感觉极其相似,书案之上的小曼,凝眸而笑,眼睛中的清澈透亮,便是岁月弥久,黑白的影像中也难以遮掩住。怪不得徐志摩要说“一双眼睛也在说话,睛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也只有这样会说话的眼睛,才这般叫人心醉。
很多人喜欢凭空臆造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给别人,也不管人实际如何,素净清雅如溪水潺潺,如山涧清鸣的小曼竟然在人们的传言里完全走了模样,成了庸脂俗粉原也不是太过惊奇的事。
女性从内屋后花园中逐渐走上社会的舞台,并成为焦点,这无论如何是值得称许的。陆小曼成为了那个时期新女性的代表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尽管一路坎坷,备受争议诋毁,陆小曼的一生却可称得上最为性情,最为恣意的,这是许多的女性无法做到的,林徽因再是高傲,再是美貌,再是被男人恩宠,却也难免得看别人的脸色多一些,更在意于别人的三两言语,活在别人绘制的颜色中不得自由,无法随性泼墨涂彩,最终成了别人喜爱的风景罢了。
陆小曼得到的爱,不比林徽因少,论起爱的真切执着,她的前夫王赓丝毫不逊色于金岳霖,其才学也并不输于爱慕林徽因的任何人。早年毕业于清华后远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密芝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最后在西点军校毕业,是艾森豪威尔的同学。试想,一个赫赫有名的将军,在妻子爱上自己的朋友并且执意要离婚另嫁,就算是被欧美熏陶的再开化,其颜面都是毫无光彩的,而他能把陆小曼的幸福看得比自己更为重要,无不是因为爱小曼深入骨髓之故,尽管他不浪漫,但是这爱却是赤金不掺杂质的。与小曼办理离婚手续时,他对徐志摩说“我们大家是知识分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两意,给我知道,我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梁实秋《徐志摩与陆小曼》】而离婚之后终身未娶,更是证明了小曼在他的心中无人能够替代,尽管他的爱没有能够以小曼懂得和接受的方式出现,却也叫人唏嘘感叹。
有一种女子注定就是悲剧,如陆小曼之遇林徽因,由不得你徒生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
世人总是偏心的,总把赞誉给那些符合循规蹈矩,符合所谓传统妇女美德的女子,而对于那些离经叛道,出位离奇的女子向来是藏着偏心的,自己不能为或者想为却不敢为,就偏要把那敢作敢为的人一棍子打死,非如此不能显示自己的正道,更有龌龊之人是得之不得,必竭尽毁之。
林徽因无疑是美的,她几乎集聚了女性所有能闪烁的光辉,把一个完美女人演绎得让你心折而愉悦。她的完美得之于梁思成的成全,我很难想象如果她没有梁思成的爱,是否还是今天这个让大家没有丝毫指摘的女子,如若她不幸选择了徐志摩或者在与梁思成婚后改嫁金岳霖,又会如何呢?是否也会千夫所指?是否还能保留现在这样一副天仙在上不食人间烟味的模样?
一个好女人原是一个好男人成全的,陆小曼没有梁思成来成全,她的前夫为了成全她的爱情而主动退让,以为这便是把她送往了她心之所往的幸福之途。只是,她便是这样的义无反顾,为着心中燃烧的爱情,甘愿舍身纵入万丈火焰之中,遇见了一个毁灭她的徐志摩,所以她成了悲剧。也或许他们本身就是相互的毁灭,注定了那短暂的缘分和长久的遗憾,留给了世人一个一个可以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们用坎坷灿烂的人生成全了所有人的好奇。
如果陆小曼只是与王赓白头偕老,不过是另一个孟光接了粱鸿案的再版,毫无新意。陆小曼不是贤良淑德的旧式女性,她有自己的思想,独立的作风,她对于订婚结婚才一个月时间的婚姻并不满意,王赓与她的爱好性情迥异,她被沉闷的婚姻折磨得毫无生趣,徐志摩这样风流倜傥的诗人出现好似一道彩虹,叫陆小曼看见了阴雨绵绵之后窗外最美的精致。
徐志摩的婚姻与陆小曼异曲同工,都谈不上多少美好,一样的尊崇于父母之命,只是两条偶尔汇合的河流,在相遇后便即分开,各自奔赴在自己的情感旅程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彼岸。而徐志摩与陆小曼这两颗孤独而寂寞的灵魂在一个时空隧道中相碰,注定是要粉碎,揉为一体,无法割离的。
我不晓得曾经徐志摩爱林徽因有多深,也无法从现有的文献与残存的诗歌文字中寻到多少只属于他们恋情的旧痕。很多东西,如果只是萌芽而没有开花结果,便只能靠一些揣测去想像那些或许存在的旖旎情致。
一个被专注于工作的丈夫而冷落中的寂寞妻子骤然被一个贸然闯入生活的诗人吸引,且这种交往是得到了自由民主熏陶下的丈夫的许可及鼓励的,那么后果的肆意便也不是这个丈夫能掌控的了。也许他们开始交往之时,只是彼此吸引,也许初相遇,便是沧海难渡,从此后,便是桑田永结。“一个是窈窕淑女,一个是江南才子;一个是含露玫瑰;一个是抒情的新诗。”这诗歌与玫瑰的相逢,便是人间风景无限。1924年的舞会,注定要为这平庸乏味的世界成就一段惊世绝恋。
这是一次怎样的心湖惊鸿,这是一次怎样的情海漾舟。她翩翩的裙裾下,蕴藏着中西合璧的风情,她款款的舞步中,踩踏着至古而今的诗意。她在瞬间,驻进他的心田,播撒进一粒种籽,成了他诗的根,成了他梦的芽。从此,他无法根除,从此,他只能与它相依相伴,哪怕未来是火海刀山。
徐志摩,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女子。他知道,这就是他于茫茫人海中访的唯一灵魂之伴侣。徐志摩曾经这样描述当初他为陆小曼而受到心灵震动的事:“今晚在真光我问你记否去年第一次在剧院觉得你发鬈擦着我的脸(我在海拉尔寄回一首诗来纪念那初度尖锐的官感,在我是不可忘的)。”
于是,他能在深夜把一封信写两三个小时,于是,他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中,告诉世人,他爱着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这个别人的妻子,他要与她执手相守,他要和她的幸福与忧伤同行。这个时期,小曼成了诗人诗歌的源泉,如《花的快乐处》《春的投生》,《一块晦色的路碑》,《翡冷翠的一夜》。徐志摩说:“我的诗魂的滋养全得靠你,你得抱着我的诗魂像母亲抱孩子似的,他冷了你得给他穿,他饿了你得喂他食———有你的爱他就不愁饿不怕冻,有你的爱他就有命!”更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如此大胆直露,如此毫无忌讳不羁,他终于触怒了所有的人,他仓皇而逃,逃到了那个一别再别的康桥水波旁。只是,临别前,他要他爱着的小曼,每一日都要把她的心寄存下来,留给他看。
爱情,是带着泪水的甜蜜忧伤。而此时,这思念的甜蜜与痛苦的焦灼,叫这个年轻的诗人无所适从。谁把心揉碎,掷于这微波粼粼的湖底。志摩轻拂着堤岸的杨柳,这曾经梦里的新娘。远隔重洋的小曼,此时在遭受怎样的煎熬,她在道德与情感中挣扎着,在闲言与碎语中无助着。而他却只能这样隔海守望,守望着苍茫的云雾,守望无垠夜空。诗人举目望去,都是故都那道亮丽的风景线,那个“北平不可不看的女人”。心疼了又疼,疼出的泪水晕染成了相思的玫瑰,在英伦的上空一次次绚烂而开。
他太思念小曼,以至在丧子之痛还未曾从那些带着露水的鲜花中消散,他便急忙忙拿着张幼仪痛下决心给的自由放行中的离婚证书,揣着小曼一纸飞鸿的余温回到了北平。
这次,他带着自由之身而来,而此时,陆小曼正在为自由而抗争。他要回来,与她站在一起,一起为着自由之爱抗争。他们取得了胜利,却又难以说是胜利。陆小曼在离婚前夕得知自己怀有身孕,而在痛苦的思索中,终于难以舍弃与徐志摩得之不易的爱情,悄悄去了一家德国诊所拿掉了孩子,这次的手术失败,叫她落下了终身的疼痛,也使得后来的一些事情充满了遗憾,充满了惋叹。
这仿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一场被祝福的爱恋,梁启超冰冷的咒语成谶:“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这场爱,从一开始就被志摩最崇敬的老师下了蛊。那忍辱而悲的婚礼在小曼的心头埋下了永久的伤痛。如果这场爱恋如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爱情无疾而终,那么谁人不记得那些纯美的诗句,那些浪漫的场景?那么陆小曼是否还要在漫漫人生中,背负着那些不堪的骂名,在“祸水”、“妖妇”的罪名下,惨度余生?
可是,他们终于还是两团炽热的火,非要彼此溶化在各自的身体里,非要在实现的炼狱中走一遭,然后同归于尽。多少的爱,只有在蓦然回首时,才知那是过了万水千山的一叶扁舟,冲破了艰难险阻,却带着那一路的风霜雨露,沉重不堪,斑驳淋漓。
五年的婚姻,铸成生命里再无法抹平的伤痛。各自撕裂成碎片,在时光中飘摇。诗人奔波在生计线上,小曼沉沦在烟色挥度里。爱是一场相互的妥协,失去哪一方的努力,都会最终分崩离析。在困顿的生活与翁媳关系极度紧张中,原本热烈而甜蜜的爱情逐渐冷却,他们二人渐行渐远。
诗人累了,终于在一场飞机事故中写完了人生最后一首再不能阅读的绝命诗。
这是一场最完整的爱情,欢喜与悲哀同在,浪漫与曲折同存,它是真正意义上冲破了旧时的封建礼俗,道德藩篱之爱的典范,一场真正勇敢的自由之爱,它是上个世纪的一场绝恋。
如今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故冢上,该是怎样的荒蒿满目,黄花堆积。可是,终于还有一场爱情是留存在了这个人世间,在坊尾巷头耳鬓厮磨。 世人把徐志摩的死归结与陆小曼,不知道这样的逻辑从何得来,就如现近许多人把徐志摩诸多写给陆小曼的情诗都改给了林徽因一样,总是按照自己的一相情愿去揣测他人,总要把故去的人按照自己的心意重新活一遍。
徐志摩爱过林徽因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这份爱情是无疾而终的,此后他之于她不过是前面情感的顺延,一种情感后的升华,人们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亵渎这份可以与爱情相媲美的情感,全然不顾徐志摩至死都深爱陆小曼的事实,而让诗人在自我臆测的遗憾中死去,好象非如此,不得以使一些浪漫的爱情故事让人读来唏嘘感怀,对天长叹。
成全了大众的审美,成全了大众的心理,却冤屈了一个绝代才女的陆小曼。她所有的光辉都在人们的私心下被遮掩,被抹杀,于是人们对林徽因爱,对张幼仪怜,对徐志摩憾,对陆小曼就只有恨或者憎了。
美玉总是要焕发她原有光彩的,那是深埋在泥土中也是要被挖掘出来恢复其本来面目的。当我得知徐志摩的失事遗物中留有随身携带的陆小曼的山水长卷时,不禁为世人的枉自揣测诗人是为了林徽因之爱而死有些好笑、一个时常出门都要带着娇妻画卷的丈夫,一个时刻不忘为娇妻的画卷留下各地大师墨宝的丈夫,心中哪里还能装下旁人。而小曼手捧自己的画卷内心该是多么的肝肠寸断便不是我这个局外人能体味的了。郁达夫这样的妙笔也说他难以描绘小曼当时的悲恸,他说:“悲哀的最大表示,是自然的目瞪口呆,僵若木鸡的那一种样子,这我在小曼夫人当初接到志摩凶耗的时候曾经亲眼见到过。其次是抚棺一哭,这我在万国殡仪馆中,当日来吊的许多志摩的亲友之间曾经看到过。”
陆小曼,一个张扬而内敛的女性,在徐志摩死后呈现了一个女性另一面的光辉。她把一个女人所有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她让所有指摘她的人汗颜羞愧。斯人远去,她铅华洗净,甘愿淡泊,绝迹曾经留下旖旎风光的地方,而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于是我们就有了《徐志摩全集》,于是就有了证明他们爱情的《爱眉小扎》。春花秋月情未了,冷暖由人心自明,人生起落寻常事,素衣纤手春秋笔。她无须用语言去为自己做任何的辩解,她用后半生的孤独清苦换前半生的红艳繁华,她用一个女子柔弱的身心告诉世人爱的真谛。
如若陆小曼仅为一个平凡女子,徐志摩又何至于为她而众叛亲离?一个仅仅在舞会中倾倒众生的女子,就能使一个见多识广,浪漫热情善良纯真的诗人为之生死相随?那诗人也未免太过浅薄了,如此一来,那个完美女子林徽因也未见得的光辉了去,能爱一个浅薄如斯的徐志摩,其人也可想而知。所以总在想人们为何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美不是靠诋毁另一个人而成全的呢?
人们无法体会他的爱,所以把一切的责难给了他的未亡人,却不知道魂归蓝天的他该是多么的心碎,为了那些责难,他死不瞑目。他爱的女子,在他的身后备受折磨,这不是他的所愿,他要把最好的生活给予他爱的这个女子,但是人们却曲解了他的如海深情,而肆意的把自己想象的故事附会在他们的故事里。
人们可以容忍一个平凡庸俗的女人在你生活里横眉竖眼,却容不得一个才华横溢的绝色女人在你视野中恣意张扬。于是,陆小曼你的悲剧不是你,而是别人。
还是刘海粟先生对此事的看法公允,他在文章中回忆说:陆小曼离开王赓改嫁徐志摩后,当年在北京把她捧为天人,以一睹芳颜为快的名人雅士们,立即变成武士和猛士,对小曼大加挞伐。好像当年卓文君不嫁给别人而嫁给司马相如,这些“别人”们就大骂文君“私奔”和“淫奔”,诋毁她当炉卖酒等于卖笑和卖身。(天晓得,如果真有一个美艳的少女当炉向他卖笑,也许是不反对的!)
人心之叵测,可见一斑。可以把你捧上天去,也可叫你堕入地狱。就如梁启超那样的人,也虚伪的无以复加。小曼是离婚女人便配不得徐志摩,是为祸水,可徐志摩这样朝三暮四的离婚弟子难道就很配得起陆小曼吗?何况小曼的婚姻也是因为徐志摩的痴缠而解体的,这个老夫子何以就把那些罪则全部加诸于小曼,还许下那许多恶毒的诅咒。倘使徐志摩当年把他的儿媳妇林徽因追到手,我还真不晓得这个老夫子会气得吹鼻子瞪眼还是口吐白沫翻白眼了。如若他的儿媳妇林徽因后来果真与他的儿子离婚嫁给金岳霖,这老先生是否会从坟墓中跳出,也骂林徽因一句离婚的女人再婚是“妖妇”,是“祸水”。虽是未果之事,却也是有此心,那么林徽因与陆小曼的行为谁又比谁低贱呢?
人们可以为金岳霖先生之爱林徽因而赞叹不绝(同样是不为社会所包容的不伦之恋,却也被打造成了光彩鲜亮的绝世之情,这样说绝非我对金岳霖先生的亵渎,从内心里我是很崇敬他的,也尊重这样一份情感,只是以此事推及小曼,为小曼不平而已),却会为翁瑞午之恋陆小曼的不离不弃而看轻乃至低贱于他们。人的偏心总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对人对事总是报着很多的怀疑,总不会就这样偏听偏信了这世俗人等的蜚短流长,总要自己剥开历史的尘雾,去看个究竟。
金岳霖的爱太圣人了,其实他何尝不想与林徽因琴瑟相谐,无奈林徽因不是陆小曼,她可以把这些情感收敛于嘴边的一个微笑,可以没有丝毫心理负担的一边与丈夫同谱夫唱妇随的美妙曲调,却又不舍弃金岳霖的一片痴心虔诚而心安理得。她可以依旧高贵的周旋与不同的男人之间而如鱼得水,却丝毫不理会他人的情海波澜是如何的汹涌澎湃。
而陆小曼的爱是凡俗生活,是可以摸透它的泪水浸染与欢笑莹润的,他们是这样真实而悲恸,这样美好而欢快。
在徐志摩死后的岁月里,只有翁瑞伍不离不弃,关怀备至。我曾经假想,徐志摩是有预感自己无法照料陆小曼一生的,所以他会纵容小曼与翁瑞午之间的关系发展。而在实际的生活中,为小曼带来最多乐趣的也是翁瑞伍。他们有太多相似的爱好,比如戏曲,比如绘画。据说翁瑞午是清代光绪皇帝老师翁同龢之侄孙,其父翁印若历任桂林知府,是当时著名的画家,家中所藏颇丰,绝世珍品无数。他自然不是当时主流文化的名流,不过是前朝的落魄王孙。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完全鄙夷此人。至少他对陆小曼的感情是真挚的,几十年如一日的照料也非一般人能做到的。
在上海中国画院保存着陆小曼刚进院时写的一份履历如此讲述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廿九岁时志摩飞机遇害,我就一直生病。到1938年卅五岁时与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在1955年犯了错误,生严重的肺病,一直到现在还是要吐血,医药费是很高的,还多了一个小孩子的开支。我又时常多病,所以我们的经济一直困难。翁瑞午虽有女儿给他一点钱,也不是经常的。我在1956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去做过事情,在家看书,也不出门,直到进了文史馆。
陆小曼是一个无视道德束缚的人,所以也不会对别人非议她与翁瑞午有何不安。因为堕胎落下的病根,一直残酷地折磨着她的健康,而翁瑞午一手传承自名师丁凤山的推拿绝技,为小曼减轻了病痛,甚至到了依赖不能离的地步。男女固然授受不亲,无时无刻不在的疼痛,不但严重影响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夫妻生活,亦失去了生儿育女带来的天伦之乐。陆小曼越发离不开翁瑞午的按摩推拿,以期减少这精神与身体的双重疼痛。一些传言所说的二人苟且之事我是有保留的,徐志摩有前车之鉴,小曼前夫是如何失去小曼的,他最清楚,自不会如此拱手把娇妻送与他人,就算是心底对小曼再无爱意也断然不能忍受戴绿帽子,而他之所以能让翁登堂入室毫无忌讳,我个人以为是小曼本就没有能力或者不喜行那些男女之事。从王亦令的回忆中看到小曼曾经告诉王妻的密事说王赓“并不纯为赳赳武夫,也很有文艺修养,更兼在那军阀混战的年代,凭着西点军校出身的资历,足保前途无量,所以陆原不以此为怨偶,后来破裂的原因,正是由于王赓体力过人,可以整夜贪欢,而陆觉得无法适应,遂告仳离。”所以在小曼年老色衰,体力几无,且又穷困潦倒的时候,翁瑞午也毫无嫌弃,待她一如从前未曾衰减。那么他们的在一起便没有多少肉体亲昵的关系应该不是虚言。如果只是贪欢,如果翁瑞午确也仅是花花公子,哪里有理由倾家荡产为小曼补贴生活,救治病痛,近三十年没有怨言没有后悔。
小曼为人极坦诚,说话爽直,断不肯遮掩,以她的性情,对道德风俗的无视,绝对不会在意自己和翁瑞伍的事被人说三道四,所以也就不会有什么狡辩可言。因此她对很多亲友说的,在徐志摩活着时二人并无其他事,我个人是比较相信的。
陆小曼说她对翁瑞午“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就算是这样的感情,也是难能可贵的,并不该遭受他人的鄙薄。试想,一个无依无靠,被社会公众所遗弃,没有能力生存的女子,在那时,面对那么多的责难,那么多人的鄙弃,不为所动,甚至拒绝了胡适的援助,只因胡适的条件是要她断绝与翁的关系,便能负担她今后的所有。如果陆小曼真的是贪图生存,那么与胡适在一起自然可以衣食无忧,可是她却断然拒绝了 “瑞午虽贫困已极,但始终照顾得无微不至,廿多年了,吾何能把他逐走呢?”,并果如她自己所言,再不与胡适来往。这份坚决与坚贞,哪里是一个羸弱女子能为,更非一个乞讨他人怜悯之女子能为。在乱世之中,能这样坚守,谁有资格对这样情感鄙夷?王亦令在《忆小曼》一文中说:凡是认识陆小曼的人,几乎异口同声称赞她宅心忠厚、待朋友热情、讲究义气。甚至有人作出这样的评论:男人中有梅兰芳,女人中有陆小曼,都是人缘极好,只要见过其面的人,无不被其真诚相待所感动。她绝不虚情假义敷衍他人,而是出于一片赤子之心。
陆小曼有丈夫之气,所以胡适空认识了小曼一生,却会提出这样一个对于小曼来说违背其心性品格的条件来,不能不说是遗憾。
患难之中,相互扶持,不以爱情之名去美化,却也不该以其他的蜚语去诋毁。随着时光悄悄褪去隐藏在她身上的面具,,那些陈旧不堪的纱幔渐渐支离破碎的时候,陆小曼这个曾经千夫所指的女子,终将把她散发的所有的美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
陆小曼后半生倾心于绘画艺术,遍拜名师,为曾经徐志摩一直希望她成为的那个女人而努力着,终有所成。徐志摩对陆小曼说:“你不知道我怎样深刻的期望你勇猛的上进,怎样相信你确有能力发展潜在的天赋,怎样私下祷祝有那一天叫这浅薄的恶俗势力的‘一般人’开着眼惊讶,闭着眼惭愧。”这也许就是懂得,这也许就是灵魂的知己,只有那些能堪透你内心秘密的人,才能击碎你所有的防线,开放你紧闭的城池,让他进来,驻守在心田。懂小曼者不过一二,得之他幸,不得他命,于是陆小曼甘愿把自己所有的快乐和痛苦在后半生与他一一品尝,于是就成了他三千溺水而只取的一瓢。
我曾经偶然的机会中亲眼看过陆小曼的山水画。其笔墨之俊雅逸远,实有一颗干净单纯之心才能为。她的画不繁琐,皆为远山峻岭,苍茫与寂寥同在,迷蒙与清幽同存。一如她的性情,看似冷峻的,实则温婉,清淡而不失高雅。没有那些清明以来山水的大气磅礴,有的是清逸,有的是淡远。女性的纤细缔造的逶迤,女性的敏感成就的灵性,与她与生俱来的豪爽性情,让她的山水有了生气,有了活的灵魂。
陆小曼没有专事文学创作,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其文学上的才华,与徐志摩合著的戏剧《卞昆冈》,与王亦令合译《泰戈尔短篇小说集》、勃朗特的自传体小说《艾格妮丝•格雷》,还合编了通俗故事《河伯娶妇》。而她的个人文集收录的日记与诗歌散文,都显示了她的才华不可漠视。
她可以在任何一个时代兴风作浪,她可以挑起所有男性潜藏的热情与欲望,无论是学富五车,还是才高八斗,在她翩翩裙裾下都失去了颜色。她体现了女人所有的妩媚与温柔,表达了一个女人完整的渴求和本真。
她不是烟花,却比烟花寂寞三分,她不是玫瑰,却比玫瑰美艳动人。她是一汪碧海,澄净透明却又深广难测,她是上个世纪流动的诗篇,她是历经劫难后不衰的红颜。 2006/2/13 横批孔庆东 前些日子里总是时不时得溜达到孔庆东的博客里转悠几圈,我不是他的粉丝,其实闯进他的博客完全是因为新浪耍的花枪,非把他的一篇文章篡改了题目叫《满街悍妇遍地走,人间才女何处寻》。 我虽然和才女不沾边,也和悍妇不搭界,但是瞅着这个题目就觉得别扭,于是寻迹而去,发现了他的博客。孔的名头其实从前也听过一二,但是总还是陌生的,因为我基本没看过他的作品,所以谈不上好恶。 文章的标题虽然被改了,但是内容却未见得有何不同。于是就挥了一枪,我以为还算温和,痛斥了对于女性角色定位的大男子主义,却没想被他的粉丝追到我的博客也回挥了一枪。这好,居然有如此铁杆粉丝,那想来其人该不是平庸之辈,必有过人之处,于是又杀了回去,把孔先生的文章掀出来通读了一遍,这才晓得,人家来头不小呢。 名人开博客在新浪不算新鲜,基本已经属于臭了大街。这绝对没有吃不着葡萄就嫌葡萄酸的意思,名人就是啥话都不说,那点击一样直线上升,所以没有啥好稀罕的。 毕竟明星和学者还是有差异的,我对明星没兴趣,因为从来不是追星族,但是对学者好歹还是抱着敬意的。尤其孔先生是北大的,还是钱理群教授的开门硕士,不关注关注也对不起我呆了那么多年的地方。 看多了,就对孔先生怀疑起来了,他是神仙不成,居然能有如此多的时间泡博客,搞研究,授业解惑,还日程满满的各种讲座采访。这个不是我空口说来,孔先生自己把去年的日程写成了文字张贴在博客之上,我一看,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应对媒体和各种饭局应酬,剩下三分之一还要备课,教书,那学问呢?是否孔先生已经不需要再做了?老师的知识不更新,那学生是否还能获得进步?一个马不停蹄东跑西颠的人,如何能坐下来踏踏实实的把本职的工作做好,我实在是怀疑,当然,如果人家真的就是神仙,那我实在是多虑了。 没听过他的课也没目睹他讲座的盛况,凭别人说,我知道他很是受到欢迎,只要去博客看看那些每晚恭恭敬敬等候在那里的粉丝就可知道一斑了。孔先生的博客里其实并无什么东西,如果叫书院我怕唐突了斯文,每日在那里公告最近的动态倒和新闻发布有相似之处。只要去他的博客你就知道哪天又接受哪里的采访了,哪天又和谁吃饭了。 所有冠以的名头里,孔先生最喜欢的莫过于北大醉侠。这当然是源于零三年他与金庸先生的一次所谓“华山论剑”,这段江湖掌故曾经略有耳闻,只是我对金庸本人没有兴趣,尽管对他的小说那是爱得无以复加,所以详情如何不得而知。 因着这个缘故,也就特别的关注了他关于武侠和金庸的论述,结果比较失望,莫说没有超越很多研究金学的人,就连我这个无名小卒也并不能服了气,很多观点都陈旧得不能再陈旧,没有丝毫的新意。但是对于金庸本人的崇拜却满纸皆是。据说他开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课和讲座,听者众众。 曾有评论家谢有顺对于孔先生的一段话“金庸以他一个人的功力,就让武侠小说进入了千家万户的普通生活。一个小说家、一个文学家,你成功的标志是什么?是你的人物、你的语言进入日常生活,进入日常语言。”发表评论说这是孔庆东对金庸作品研究的“个性发现”。 我不晓得谢先生是否研究过金学或者通读过别人关于金学的研究成果,孔先生的这话一点都不新鲜,最少我七年前就说过这话,不过谁叫咱们是小民呢,语微言轻,但是这观点我也很早就在公开的媒体看见有人提过。这最多算对金庸武侠现象的一个总结而已,还算不得了不起的个性发现。当然孔先生是严家炎先生的门生,近水楼台先得月,摸着旗杆往上爬的机会比我们这些小辈自然是多得多了,所以人家能每每发现这发现那,我们就是发现了也难以送达到广大金迷的耳朵中啊,更甭提金大侠了。所以孔庆东+金庸就成了自然的符号而不足为奇了,谁叫人家的老师把金庸请到了北大的殿堂之上,进入了高雅文学的门呢。这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孔先生已经把金庸小说编进了大中学语文课本教材中了。 这好歹也算是对金学的贡献吧。可是看看他关于金学的著作的研究,就真的让人恭维不起来了。孔先生的口才好,能做到即兴发挥,这无可厚非,而且也是一个人才思敏捷的表现。但是书,毕竟是要晓之以理的,并不能靠一时口快博取众彩,是需要别人能拿着放大镜仔细端详的。《金庸评传》据他本人说是根据在央视的《百家讲坛》上的讲义来的,做为现场发挥或者演讲,适当的打诨式语言能增加内容的精彩,但是用书面语言的形式去表述,还是要区别于口语的,这该是一个文学博士知道的浅显道理,否则就要快了舌头,痛了眼睛。 先暂且不论是否张恨水是咱们近现代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文学家,(我个人对张是非常喜爱的,几乎是狂热程度,但却断不肯把最著名这个头衔放他头上,亲是亲,理还是要讲理的)。在孔先生眼睛里最著名的就两个张与金,而引论的证据居然是中国天文台命名的一颗行星叫:金庸星。尽管我不晓得这天文和文学之间仅一字之差是否就有了姻亲关系,就能左证另一个领域里的地位身份,但是却晓得被命名的很多星星的名字里尽管没有鲁迅这个名字,却丝毫不能减损鲁迅做为上个世纪中国最伟大文学家的地位。只因鲁迅名字没有升天,便证明了金庸的伟大与成就,那何苦孔先生要把金先生的作品挤进课本教材中去,与鲁迅为伍呢?鲁迅的作品可是向来重点重点存在于中学课本啊。也或许研究了那么久的鲁迅出身的孔先生终于研究明白鲁迅不过如此也未可知。你看,他研究生读的是研究鲁迅,博士人家就转研究金庸了,这也叫水平进步了吧。其他更荒谬的论证就不一一例举了,让人啼笑皆非。 作为孔圣人之后,孔先生是不会忘记把老祖宗这块金字招牌拿出来晃悠的。中国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的血统论在孔先生这里是体现得很充分的,不过谁叫咱们中国也就出这么一个孔圣人呢,还不允许人家的子孙后代显摆显摆吗?但是,是否有了孔圣人的基因就与孔圣人拥有了同样的学时身份和地位呢?尽管孔先生并不会如此说,但是却洋洋自得的说,先前孔夫子的著作就是在与学生的谈话中产生的,于是孔先生自当继承衣钵,把这传统发扬光大,不成孔夫子第二,也要成第三吧。据说,孔先生在把金庸编进中学大学语文教材以后,另一举动就是准备把他老祖宗的《论语》作为今后语文改革的指导思想。果真如此,那孔先生可真的是对得起祖宗了。 尽管我对中国的教育也深恶痛绝,但还绝对达不到孔先生的程度:语文最终的出路是必须进行教材改革、高考改革!他甚至认为,再不改革,汉语、中文乃至中华民族都将面临文化绝种的危机! 看!多么的让人热血沸腾啊,多么的让人感觉责任在肩啊。简直是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了。我却知道,中国现在的教育改革,是越改越割了命,各种教材漫天飞,孩子们都成了实验品,这个教材不行换那个,虽然还没到朝令夕改的地步,但是变化之快却真的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孔先生在文学领域的研究涉猎极广,今天鲁迅,明天老舍,后天金庸,大后天张恨水,只是不知道哪个更精道。 曾经在他的博客留言,北大真的精髓是板凳十年苦甚至更长的那些学者教授们。孔先生反驳我说,那是理科而言,人文学科是需要即时发挥的,是需要即时传播的。于是我们就看见了这样的忙碌的人文教授,只是,我怀疑,那些北大的学生们是否能学到真的人文知识,还是学会了同样的浮躁与虚华。 没有塌实的沉静的心态,能有多少真的才学,我是抱怀疑态度的。最少我不信一个成天周旋于新闻媒体,来往于各个地方,铺天盖地的讲座和应酬的人会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学问研究上,更不能相信其能把心用在为青年学子教育成材上。 他与其他的学者比起来更象明星,与明星比起来,更象是作秀。只是,北大学生,这可是你们之福?他的衣食是无忧了,可是你们的前途呢?也无忧乎? 又是他的发明:“学者与媒体合作,还可以增进修养。”原来那些深居简出,默默学问的教授们没有修养都是源于没有和媒体合作啊!那我很想问问您的老祖宗孔圣人的修养又是跟哪家媒体合作的结果啊。 我叫不出呜呼哉,却实在担心下一代北大的学子们是否都学会了这样的浮躁与虚荣。不敢想,惟有写这么一个短文发泄发泄。 2005/8/8 一封信
2005/5/27 朴素的情感朴素的情感
当越来越厌倦城市里那些所谓有点墨水的人的明争暗斗和无事生非后,就怀念一些事情,曾经的过去,如童年,如少年,还有那些质朴的人。 枯荷/2005年3月22日
一些关于儿时的东西一些关于儿时的东西 2004-06-24 14:19
小人书 恐怕跟我一般年纪的人,都有过看小人书的经历。在儿时的记忆里,小人书占据了我那时生活的大部,我会省下零花钱和压岁钱去买自己中意已久的小人书,或者把自己喜欢的玩具拿来跟小朋友换。
评书 一天里最重要的事情恐怕就是中午12点的时候围坐在大广播底下,收听刘兰芳的《说岳全传》,这个点几乎是雷打不动的,虽然家里都有收音机,但是我们所有的孩子还是喜欢一起坐在院子里的各个大广播底下,静静的听电波里传来的刘兰芳那熟悉的声音,这个时候就是平时最调皮的孩子都极乖的,津津有味的听着,谁在这个时候说一句话,都会引来大家的怒目相视,甚至谁不小心走了气,发出那么一声轻响,也会被大家看的面红耳赤,而羞愧的低头,暗暗发誓下次再不敢了。
电影 如果那个年代没有电影,那么很多的回忆都会失去很多色彩。如今除了偶尔我会在一年的某一个时间去看一场电影,其余时间我是再不肯把时间浪费在电影院里的,遇见好的影片我会买一些碟回家慢慢看,电影院的日子离的很久远了。
电视 拥有自己家的电视是小时侯比较奢侈的梦想,很长一段时间看电视都是去军队的活动室看的,大家都挤在不大的屋子里,看这不到20英寸的电视,我总是站在乒乓球的案子上才能看见电视屏幕,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看完了日本连续剧《排球女将》那个时候好象没有现在这么对于日本有着绝对的排斥心理,也可能那个时候咱们就没有自己的电视制作,所以很多的都是日本人的连续剧,不过抛开民族情感不谈,有些电视在当时确实对于我有很大的影响。如排球女将的小鹿纯子,那种坚忍不拔,为了心中的理想和愿望而奋力拼搏,百折不挠的精神,在今天依然还是有意义的。
采茶 小时侯住的军区大院是三面环山的,山上有茶场,漫山都是齐腰的茶树,每到春天来临,清明前后,就是我们采茶的日子。当时的学校的课外劳动课就是一周的时间去采茶,虽然是集体活动,有很多的约束,却是一年里最开心的日子。
城市印象城市印象 枯荷雨声(摄影:老烂) 北京 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总不肯说自己是北京的,漂泊于此,总没有根的感觉 北京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越是熟悉的,越是不知所措的,越是难以描述的。 北京难得有让我心动的地方。从前习惯于流连的酒吧也谈不上有喜欢的,就是朋友经常去的三里屯,我也提不起精神,更不要说好感。新宠的后海,也是如此。 对什刹海的感觉向来不太好,觉得那里已经被日益浓烈的商业经济冲击的太过庸俗,不是雅致的地方。但是,偏偏那里又有美食勾着我肚里的馋虫,所以时不时的也往那里跑.还有那些北京尚存不多的保存比较完整的胡同,也总是让我隔三岔五的去溜达一下,以廖解一些怀旧的情绪。 后海的酒吧是时下年轻人云集的场所,虽然已经过了那个可以年少轻狂的年龄,也会偶尔扮一下酷,混迹于此,坐于坊间,跟三五年轻人喝上一些小酒,年少的感觉又回来了。虽然很少喝酒,但是只要喝起来,再加气氛和环境不错,是鲜有人能喝过我的。所以经常是看见别人都趴下了,我还在独自斟酌。后来,别人也学乖了,不再跟我叫板喝酒了。喝酒的对手没有了,自然对喝酒的兴趣就大减,所谓知音难寻呀。 现在又要到春暖花开的季节了,又可以在夜晚坐在湖边,不必困就于小屋。出去活动活动筋骨,换换被冬日冻结的思想。生活就是这样,永远那么有盼头,永远充满了诱惑,虽然岁月流逝,容颜渐老,但那颗心是可以永远年轻的。
北京的春天,不美。早春的时候只可见满街的黄色迎春花,虽然略显单调,但依旧可以感觉浓烈的春的气息。柳树打芽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还可以去踏青?只是已经不习惯看见满目被挖掘的野菜后留下的新土,还是想满眼望去那看不尽的绿。 小时候掘野菜的感觉已经久远了,如果今年春天能走的远些,我还是想带着女儿去挖一些野菜,不是为了野菜的美味,只是为了那份童年单纯的感觉。 北京几乎就没有可以留恋的地方了。都市的喧嚣,人心的冷寂,是如此的不协调。空壳的外表,虚脱的繁华,这样的都市生活,厌倦了。 就如同后海,北京已经没有可以开发的了,把古老的后海变成时尚的酒吧,也惟有北京了吧。那种不伦不类,或许也是另一种平衡。 古老的北京,新新的人类,哪一个更迷人? 我在这繁华中渐渐迷失,又渐渐清醒,最后的荣光会是北京吗?恨着,却又不能丢弃,北京就是这样困搅着我。 梦一觉,醒来,又是一个开始……
上海 我也不知道为何,会有如此浓烈的上海情结。 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去了,茫然中总感觉有什么在拉扯着我,一年中总会抽一次时间往上海一趟。 其实去了也没有什么事,也没有什么人可看。南京路走了不知道多少遍,人民广场逛的比西单还熟。北京酒吧鲜有涉足,上海酒吧却可以脱口而出。
在北京我出门就会打的,不愿忍受风沙之苦。在上海,我是会坐着公车满街乱溜。尤其偏爱上海的地铁,在北京,不是为了免却地面堵车的烦恼,我是断断不肯去坐地铁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北京的地铁深恶痛绝,也许是在车上总被小偷光顾.记得有次旅行,有人跟我开玩笑,你坐开往江浙一带的火车,可以安心的睡觉,我惊问其缘由,他说,江南人生性胆小,又极好面子,所以对于偷窃行径不为之。这一下就让我对江南人有了说不出的好感。 上海干净,北京到处灰灰的感觉,让人老气横秋,极其不爽。上海不然,既有江南的秀气精致,又有大都市的繁华气概。 北京的晚上我是很少出门的,上海的夜晚却是迷人多彩的。无论是逛街,还是去酒吧茶坊,还是漫无目的的在外滩溜达,都是享受。总觉得夜晚不够用。 在上海,我是一定会去宋庆龄故居的,上海的名人故居保留完好,那一带,也可算是上海比较幽静的所在。 对上海的城市建设,我一直比较赞赏,相比北京,上海可以算是历史文化保存较好的了。北京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变得不伦不类,我一直奇怪于北京对于自己的定位。总以为高大全就是好,殊不知,这样的发展是要以破坏原由的一切为代价的。
上海至今还保留了很多弄堂。小时候对上海最深的就是弄堂了,弄堂就是上海,上海就是弄堂。也许小时候对弄堂里挂满的花花绿绿的衣裳充满了好奇,也许对弄堂里的人家充满了向往,来到上海,我不去看看那些弄堂,总是心有不甘。现在的弄堂保留了原有的建筑痕迹,但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凌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样干净整洁的弄堂,我反而有些无所适从了。 很多人都不喜欢上海人。我却偏好他们的那种精致。生活本来就要活得精致一些。说上海人小气,我却不这么看,上海人很会生活,不会无谓的铺张浪费。我记得有一次为了赶赴朋友的约会,就在路上拦出租车。好不容易拦上了一辆,上车后,司机说方向错了,要我换一辆。我说赶时间不换了,他就替我算帐,说绕路走要多花几元钱,太不值当。直到我到了地方,司机还在跟我说,钱花的太冤枉了。以后坐车要选好方向。 还有一次是跟朋友吃饭,点菜,服务生看我们两人点了四个菜,连忙跟我们说,两个人吃四个菜太多了,吃不完的,非要我们减少一个不可。我后来笑着跟朋友开玩笑说,这要在北京,你点20个菜都没有人管你。 虽然久居北京,但对北京总是爱恨交织。往往总要生出远离那座城市的心,却又不知道怎么,离开又会回去。上海,或许是离的远了,就感觉总是美的,总是牵挂的,总是无法割舍的…… 上海就是一个可以比较舒服生活的地方,既现代,又古老,既中国,又西化。两种文明,两种观念很恰当的融合。也许我真的有一天长住上海了,也会如北京一样,也会想到逃离,但,现在我依然对上海充满向往,那里总有什么诱惑着我……
深圳 记得第一次到深圳的时候,是决定把家安置在那里的,几乎把所有能带的都带上了,在机场引得很多人看,我都颇感尴尬,实在是那几个大包太显眼了,在华丽的候机楼,就我那四个如民工一样的包裹。好在衣服穿得尚好,否则真要被当盲流盘查了。 先生在机场接我的时候,居然手捧一大束的玫瑰,让我看不见他的人,连同机下来的当时北京市长贾庆林也没有我的这种待遇。当时在我身旁的明星张凯丽等也艳羡不已。我起初还真以为是哪个追星族给这些明星献花呢。 先生把花送入我怀中的时候,一下就打消了我对深圳这座城市的陌生感,一向讷言的他也变得浪漫了。是这城市带来的吗? 汽车行驶在路上,一点点靠近这被称为奇迹的城市。干净整洁而宽阔无比的深南大道,鲜红如火的美人蕉,满眼的绿地和精致的绿色小品,让我这久居北京的人象刘姥姥进大观园般。 在深圳一住就是2年,虽然有时候热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但是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好的,我也逐渐习惯了她的炎热。 如果说上海等江南一带是天生丽质,那深圳就是人造美女,每一处都是精雕细琢,极富心思。天然固然好,人工更见其精巧。 每日我都会在华侨城一带散步,那里汇集了深圳著名的景点,锦绣中华,世界之窗,未来时代(去年去的时候,未来时代已经变成家具汇展中心了,很可惜),华侨城一路都很美,路旁各种雕塑都是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这种城市雕塑后来被北京上海引用,却总觉得不如深圳好。 深圳是购物的天堂,各种时尚前卫的衣服在这里应有尽有,一般深圳都流行最少半年了,才会慢慢出现北京街头。我经常去的几个地方如华强北,这里有女人世界,男人世界,儿童世界,还有几个稍高档的名店,不过我是偏爱去女人世界这样的场所,可以享受侃价的乐趣。因为不会粤语,所以摊主一般要价都比较高,你就要狠命往下砍,一件要价200的衣服,最后一般我10元,20元就能拿下来。这套练就的本事最后应用到了装修房子买家具中,受益无穷。 现在华强北又新开了铜锣湾,是新兴的购物天堂。去年匆匆去了,美来得及细细品味,很是遗憾。 还有就是东门一带比较便宜。想买高档一些的就要在人民桥附近了。那里汇集了世界名牌,尤其是地王大厦,不过价格也很名贵,我只有看的福气。能买得起得东西太少了。 现在蛇口一带已经改变了原有得旧貌,涣然一新了。与我在深圳得时候已经截然不同了。据说后海那里要填海,与香港直接连起来。水涨船高,那里得房价也骤然上升了不少。 一直觉得北京不会建房子,深圳得房子建得极其漂亮,布局合理,很舒适。小区环境更不是北京能比的,去年到深圳的时候,发现深圳变化的速度太快了,很多地方如果我不去仔细观察,是叫不上名字了,原来觉得美仑美奂的楼盘如今已经被更新更漂亮的楼盘替代。也许,这就是深圳,速度快的让你感觉不到时间。 都说深圳是没有文化的,我不这么认为,所谓文化,深圳缺少的是历史的沉淀,没有那么厚重,却更显其年轻,你有一万个不爱深圳的理由,但深圳也有一万个让你爱她的理由。深圳除去那些靠体力的外来打工者,其文化层次在国内几乎没有可比的。之所以说深圳没有文化,是因为她的商业占据了主导,在这里,商机就是一切。对于文化的关注就显得少了。在深圳工作的人普遍缺少根的感觉,毕竟那里不过短短20年的历史。 多给深圳一些宽容,这里会是一个美丽的世界。如果你年轻,你不妨来深圳。她会给你更多的惊喜。
此图片来自网络 2005/5/24 婚姻随笔婚姻随笔
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最终走上婚姻的漫漫长路,并不是太容易的事。人人都在追求幸福,以为那是一个结果,却不知道幸福只是一个方向,终其一生,不可松懈的追求,一旦以为幸福到手了,不在去追求,那么这幸福会慢慢溜走,等你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走远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凌乱的杂感凌乱的杂感 发表于2004-12-14 14:07 今天上午10点,全城警笛长鸣,说是试鸣防空警报,其实就是为了纪念遇难的30万同胞。 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谁而鸣 2005-03-20 00:27:34 Sun
海明威在《钟为谁鸣》说过这个意思: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所以,不要问丧钟是为谁而鸣——它就是为你而鸣。但这个想法我觉得陌生,我就盼着别人倒楣。五十多年前,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起初,他们抓共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我说话了。众所周知,这里不是纳粹德国,我也不是新教牧师。所以,这些话我也不想记住。 郭敬明·幻城·其他郭敬明·幻城·其他 2004-10-23 21:00
樱空释,这是我看的郭的第二部作品《幻城》中的人物,因为每次的幻术都有樱花的漫天飞落,如雪的飘零,让我对这个名字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看的郭氏作品第一部是《梦里花落知多少》,从思想上来说,〈梦〉较〈幻〉要成熟,从文笔来说,〈幻〉要更好一些,整个故事和语言的感觉都是空中楼阁,在作者刻意制造的那种神秘梦幻般的氛围中,一个关于圣战的遥远的臆想,还有那看起来比较莫名其妙的支离破碎的爱情带着清新的空气,慢慢散发迩来。 古龙·傅红雪·及其他古龙·傅红雪·及其他 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他的人呢?/人犹未归,人已断肠。何处是归程?归程就在他眼前。/他看不见?/他没有去看。/所以他找不到?/现在虽然找不到,迟早总总有一天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一定! 几乎可以肯定,傅红雪是古龙笔下之于我情感中最为复杂的一个人物。其实读《天涯.明月.刀》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很多时候你的感觉会非常奇特,那不是单纯读一本好书的享受,而是一种磨历,精神的磨历,痛并快乐着。 古龙当初写他的时候,我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勇气,就如同我读他的时候,我也是鼓足了勇气才读完的。掩卷后是泪痕满面,一种痛苦,袭扰在心头,久久的不能释去,也使得我几乎不忍再读第二遍,每读一遍,心就被跟着在炼狱中行走一遭。 能用病态的人物来揭示某些东西的作家中,中国还有一个鲁迅。当然他们是没有可比性的,但是读的时候,某些感觉却是相似的。 如果仅仅把傅红雪看成一个简单的病人,其小说的意义价值就荡然无存了。古龙的人物向来是最软弱的往往就是最强大的,那看似不起眼的,就是你根本不能忽略的。就如同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古龙却把这点发挥到了极致,对群体强大的无尽的砭讽,对弱势群体的抬升,在他的很多作品中书写的淋漓尽致。傅红雪可以说是其中写的最让人荡气回肠,也最让人痛苦的那个。 “万里荒寒,连夕阳都似已因寂寞而变了颜色,变成一种空虚而荒凉的灰白色,他的人也一样。他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一柄刀,苍白的手,漆黑的刀!苍白与漆黑,岂非都正是接近死亡的颜色!死亡岂非就正是空虚和寂寞的权限。他那双空虚而寂寞的眼睛里,就仿佛真的看见了死亡了。”谁能想象得到如此的一个癫痫病人,居然就是天下第一刀客?刀与他已经浑然一体,他之用刀是比旁人使用自己的手指还要灵活如意的。如果你漠视了他的存在,那么你就漠视了自己的生命。 你把他看作什么都好,但是我更愿意把傅红雪看做古龙。古龙当时生活在台湾经济粗陋,政治高压的年代,肢体的残疾怎么比得上精神上的残缺。一个病态的社会下,所有看似正常的人其实都是非正常的,而如傅红雪这样的残疾癫狂的人,却才是最正常的人。看似的软弱,实则的强大,正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形态。就如同我们绝对不能忽略草的生命一样,尽管渺小到你连低头俯视的耐心都没有,但是它们却生生不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些平淡的,低微的,是支撑生命的源动力。 一个正常的时候笑傲江湖,剑气飘香,发病的时候,却象一只野狗一样蜷伏在泥泞里。难道不是我们每个人两种形态的极致体现吗?强大着,却同样软弱着。 有情与无情,或许在古龙的另一部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更被大多数的人所认可,而在我却是只有《天涯.明月.刀》。刀剑冰冷冷,没有生命,没有情感,这些无情物在有情人的手中又会如何?傅红雪的身上你可以找到清晰的答案。多情的人是孤独的,古龙小说中的人物亦如此。贯穿古龙所有小说,几乎所有的侠客都是孤独的,穷其一生寻觅,却又不知所终。“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以寂寞为伍。人生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这些情绪的渲染其实在《天涯.明月.刀》中是被古龙展现的最完美的,可惜却用在了《多情剑客无情剑》中。 做为一个边缘之外的边缘人,古龙可以说是上个世纪中国文坛最后一个醒着的浪漫主义者。虽然沉湎于酒色,可以说其私生活在世人看来极其放荡不堪,但是,却是活得最性情,也最痛苦的。别人看见了他的酒醉狂态,看见了他温柔乡里的醉生梦死,却看不见他转身背后的眼泪。笑也是哭,哭也是笑,他把这些都倾注在文字中,应该说几乎他的小说人物中你都可以搜寻到他自己的影子。 我不应该说是爱古龙文字的,因为有时候我却痛恨着。痛恨他把我拉扯得如此之远,割裂着我的内心,被一丝丝的撕碎,让我最近也最难堪的正视自己。 人最恐惧其实是自己。当你把自己拿在阳光下暴晒的时候,你会有一中无法形容的恐惧,而能这样面对自己的人,我知道的有古龙。他曾经说写《天涯.明月.刀》是他一生中最痛苦的。可以说这部小说是他沉沦后的飞跃,他领悟了人生的真谛,才会发出这样痛苦的声音。你可以拥有绝世的武功,却始终无法征服的是自己。刀剑掠夺的是看的见的生命,却掠夺不去看不见的灵魂。古龙剖析傅红雪,实则在剖析和探求自己,一个自我医治的过程。 在我是不愿意把《天涯.明月.刀》看作一部单纯的小说的,因为其构架之于小说略显零散,不成篇章,甚至有些人读来不知所云。小说的故事看完了,仅仅是故事。而它却是你痛苦中的哲思,你必须把自己完全敞开,让你所有阴暗的,见不得阳光的东西都释放出来,这才是读这本书的意义,也是我读它唯一的意义。尽管是如此的痛,却又如此的幸福。 痛并快乐着,古龙·傅红雪·我。 谈<神雕>之李莫愁及其他谈<神雕>之李莫愁及其他 5/23/2005 10:43:10 AM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旧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这个世界本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大家不去指责陆展元的薄情寡意,却偏把责难都给了莫愁,让我对李莫愁就有说不出的怜惜,更觉得世人待她不公。 从前的李莫愁我未可知,只晓得李莫愁是个悲情女子,少小孤苦,从小龙女的境遇可以揣测她也是这样被师傅收养后成天面对着暗无天日的古墓,面对着也因情而痛恨天下男人的师傅与“绝情、绝欲”的门规。待到行走江湖后又遇到了一个负心汉――陆展元.关于陆展元书中描述甚少,只是寥寥几笔,他的形象比较模糊,知道曾经有两位美丽的少女钟情于他,从武三通为之癫狂,可以看出何沅君之美貌绝不在莫愁之下,也或许还有过之,否则陆展元何要弃前盟而结后誓,他分别向两位女孩子示意了爱情,其一是为其殉情的妻子何沅君,另一个就是李莫愁,此书中都做了详尽的交代,在此就不赘言。在书中的追述文字里,我们可以推出陆展元是先遇到李莫愁,那时的李莫愁贤淑温和而美丽,当时的陆展元英姿潇洒绝伦,轻而易举就敲开了未谪世事的李莫愁少女紧扣的心扉。李莫愁向他示意了爱情,他也接受了,但当李莫愁回师门向师傅辞别,破除师门誓言,背叛师门归来后,陆展元已经移情别恋,另有新欢,这个人就是――何沅君。他抛弃了李莫愁,没有任何的征兆,也没有任何的事前解释,连起码的道义都没有,此是我最为不耻之处,想宋朝礼教何等森严,一个女子若已允诺他人为妻子,那是根本不能有所改变的,莫愁一个孤苦女子,该如何存活?抛开所谓爱情不论,谁人在她的角度设身处地的考虑过半分。 在一个本就遭受了情感挫折的林朝英师傅的教导和严格的门归下,绝情绝欲,不相信天下任何男人,这种压抑人本身自然情感的人性一旦压抑突破了,它比一般人的正常情感更激烈,它如江河决堤,山洪爆发,浩浩荡荡,势不可挡。然而不幸的是她遇人不淑,当她付出生命中所有时,爱人却牵着别人的手走向婚姻的殿堂,在那一瞬间她所有的爱化成了恨,爱有多少,恨就有多少,她的道德观在那一瞬间也崩溃了,她认为这个世界充满了欺骗,她从一个极点到了另一个极端,她要报复这个世界。爱的极端是疯狂,恨的极端也是疯狂。脱离师门,那时也可谓是离经叛道之举,也是要被世人所唾弃的,恩师如母,古墓如家,茫茫人世,此时竟无她立锥之地,不疯狂又能如何?莫说一个久经世事之人,遇见这样的情况也还要癫狂一阵,更何况李莫愁与外界原本就是隔绝的,她之狂,我惟有同情,怪只怪那金庸非要李莫愁遇见陆展元这样的薄情郎.在我心中李莫愁同样孤高清绝,并不因其后来的疯狂行为,而减损对她的爱怜。 有人极度渲染其恶,而忽略着她的善,从对待糨褓中的小郭襄,我们可以看出,她也曾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心中有着仁爱的天性,这或许是母性天生的使然,却也不能排除她不曾被泯灭的善。陆展元死前也知道利用莫愁对他的那份至诚的爱,保留着莫愁的锦帕,期其睹定情之物而念及往昔的情爱,以保全其亲人性命,实在很是卑鄙,如果他能在事情开始之初,就抚慰莫愁,做为一个本性善良而单纯的女子,我想事情不会发展成江湖出现一个赤练仙子的恶果.莫愁之过,乃陆展元之过,不是全部,起码也是二分之一. 叔本华说,女人是感性的,她们所关注的是视野所能望到的。所谓爱之深,则恨之切.女人可以容忍爱人的死亡,却绝对不能容忍爱人的背叛.更何况是莫愁这样容貌才情具佳的女人,其心高气傲从言语行事上就可窥得一斑.男人不懂得珍惜这样一个女人的爱,实则是男人的悲哀.说珍惜并非是强求一定要回报以爱,而是尊重这样一个女人,尊重这样一个情感.可惜,莫愁之不幸! 金庸在他的小说中塑造了大量的女性角色,绝大多数都是木头花瓶,一种摆设和点缀,为了所谓的英雄美女而浪费着笔墨,这是他骨子中对女性的根本歧视所造成的,看似的赞颂,实则,除了那些美貌,我们所见的女性都是男主角的附庸,每个女子都是痴心绝对,(刨去王语鄢先慕容复后段誉,此更是花瓶与摆设,不足为道),而每个男人却都左拥右抱,爱了一个又一个,就算是郭靖这样醇厚木呆之人,也必要为他配上蒙古国的公主。女性除了对心中的男子仰慕,尊崇为神,几乎根本没有自己,一切为着男性而左右。金先生对女性的认识还是带有很浓厚的封建意识的。女人因情而受伤就要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而象杨过、张无忌之流,即使有更多的女性左拥右抱也是风流侠士,如何谈一个情字?。杨过对小龙女的感情是假,否则如何能以他之聪慧竟被黄蓉三言两语的小儿科的谎言蒙蔽,如果真够至情至真,早就一头跳进寒潭,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十六年的约定。张无忌对周芷若的感情也是假,如果真,怎可一见赵敏的花容月貌,娇好身姿,就变了心忘记了那汉水之情,金先生也着实可以,居然为了成全张无忌之义,竟然不惜把娇弱温顺善良的周芷若描绘成一个女魔头,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不过,尽管如此,从书中,也不难理解周芷若的行为,而化解金庸的故意丑化,获得人们的宽容。 李莫愁是一个性情中的女子,一生之中只钟情于一个男子,遭受感情的如此巨创不失其洁,不堕落,这是从小接受的唯美的价值观引导着她的结果,不是宣扬所谓的贞洁,而是对坚贞爱情的一种由衷的礼赞。她是个率真的女子,听情歌而落泪,闻悲曲而哀伤,有哭有笑这说明她内心的坦荡。她不是那种为纯粹意义而活着的人,一个真,一个痴成就了一个千古痴情率真的女子。可以说,金庸小说塑造最成功的角色惟有李莫愁,让你恨,让你爱,让你怜,让你敬,就是不让你厌恶.当然不排除有厌恶的,不过,我向来觉得对其厌恶者皆为假道学者,皆为不懂得真情爱者. 最精彩也最揪心的片段就是莫愁在烈火焚烧中依然凄唱“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闻者泪落,让人对于爱情是又敬又恨.什么样的情爱能如此消磨人,能这样长久而不衰竭,能至死都无法堪透?这是怎样惨烈而凄美的人生,这是怎样一个真性情的女人?却也甘愿莫愁是这样的在自己梦幻中的情爱中死去,好过以后江湖险恶中蹉跎了冰清玉洁的绝世红颜,那些自怨自艾的是岁月里必又一番凄冷景象,活着不过是另一中形式的死亡. 其实伤人者必先自伤,而后伤人。李莫愁杀人之前总是一种缠绵,一种忧郁无法自我排解,这是情的折磨,这是对情的无法超越与自拔。而神雕中也有两例为情而癫狂之女性:一是小龙女在离开襄阳之后,对其爱情失望,她的信仰毁灭了,她便可以随便的嫁给绝情谷主,这是自暴自弃的对自我的伤害;另一个是裘千尺看到丈夫背叛自己后残忍的杀死了丈夫的情人,这是对他人的伤害。李莫愁那满腔的哀怨无法倾泻,她不忍心杀自己的爱人,如论武艺,十个陆展元也未必是她的对手,更何况是他的老婆.想杀他们也并非难事,就算有人从中阻隔,却也只能阻隔一时,不能阻隔一世.李莫愁想杀他们有的是机会,可见李并非是真心想杀人的.可是在江湖中行走,抑郁的情感让她疯狂杀那些能够让她想起往事的人,这是第二种的畸形心理。 对于女性来说,家庭和爱情就是一生的守侯,为之付出所有而无半点的怨言,更在这爱情与家庭中平淡对生死,粪土金钱富贵,精神的力量远远超越了一切物质,而唯一的就是获得一种回应,一种来自爱人的忠诚。当情爱背叛后,一则自伤,二则伤人,能淡然处之的少之又少,这也验证了女人实则为情感的动物,理性者居其少。 李莫愁之疯狂,之杀人如麻,在文章中着墨不多,多是以讹传讹,虚言甚多,不足为信.更何况人本性的卑劣丑恶,更不会首先体及他人的心境而感同身受,报之以同情怜悯.人会对显而软弱的弱者同情,实则是对于自身的一种自大和不自信.对于显然强大的,就会首先以敌对的眼光去看待,而不分青红皂白.传的多了,也就是事实了。其实这些传闻之于她,不过如风吹过,根本不会有任何的痕迹,她从来就不在乎江湖人对她的任何看法,她的心中只有往昔的情爱缠绵与哀怨。没有人去问她为什么杀人,也没有人去问陆展元的负心,却只看见了李莫愁杀人的结果,不能不说是人性的悲哀.就算是杀人的魔头,我们也因为是金庸在书的开头就极力的渲染,先入为主.没有谁来体会李莫愁的心境,所有得人都欲除其而后快。这个世界上多的就是用自身的道德观衡量他人对与错,善与恶这样的人。自己的道德观是让自己感受到幸福,但别人未必。自己幸福的道德观,为什么强加给别人,让别人也遵循你的道德观?这是否也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强奸?这种个人道德观给人定的对与错,好与坏,本身是人的卑陋自私本性使然。自身的花前月下,又怎能体会别人的午夜梦回月光孤枕呢?自身的莺莺燕燕,又怎能感触别人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些人自身的感触去衡量李莫愁犹如酒足饭饱的财主和一个饥渴频临死亡得人讨论“盗泉”之水因其名字而我们不要喝,因为君子不喝的。这是可笑的,也是卑鄙的。世上的善与恶是不容易分清的。人作为感情动物,很容易被情绪左右,对善与恶的感受也随之变化。作为史学家的司马迁他的史笔可谓公正,然而在他遭受刘家子孙以“宫刑”待遇后,写《史记》时还褒项羽,贬刘邦呢!其实项羽与刘邦都是时事造就的枭雄,只一个成功,一个失败,若以成败论英雄,那么司马迁又如何以其史家的良心对那段历史以真面? 杀人者皆是错的,那么武侠书中又有几人能称真英雄?试问江湖有几个不在刀口舔血的?他们所杀的就一定是该杀之人吗?能真称为侠客,而被众多人所顶礼膜拜的萧峰不也杀人无数吗?难道那些灵魂就不冤屈吗?可是,有几人说他不是英雄? 所谓的名门正派,武林名流,哪个不是道貌岸然而背地里坏事做绝,却总要为自己树碑立传,越是如此,却越是为了掩盖其丑恶行径。反而是那些所谓的旁门左道,邪恶人士,却活的洒脱真实,绝不粉饰装点。就看书中的开场,不也是那些所谓的名门正道先把李莫愁当成了天然的敌人,必先除其而后快吗?在善良与不善良中又怎么衡量呢?这样的善恶又有什么好划分的。 人世间,恩怨情仇,谁能真的明了于心?谁个不是浑浑噩噩中荒度着岁月,嗟叹着苍老。却有几人能真心付出与珍惜着身边的情与爱,哪个不是得陇复望蜀,谁人能坚守一生痴对一人?李莫愁,可惜了这样花般的容貌,可惜了这与天地共老的痴情。
2005/5/23 乱弹我的武侠情乱弹我的武侠情 发表于2004-10-10 16:32
知道武术是很早的事情了,我的家乡每逢过年的时候,总要摆上擂台,供大家娱乐,也供爱好者切磋武艺,据说这个传统从古代就一直流传着,到了文革开始的时候才结束。文革结束以后,此传统又重新开张,吸引着近近远远的乡邻摩肩接踵而来。 也谈企业为何拒绝北大毕业生也谈企业为何拒绝北大毕业生 (一)发表于2004-08-14 23:33 点击:0 回复:0 鲜花0 鸡蛋0 (四) 谈到出国,但凡是一个中国人又有几个没有这样的想法呢?不过有些人实现了,有些人没有,仅此而已,出国,不是罪过。其他学校一样是成把的学生梦想站在美国的土地上,实现自己或崇高或自私的理想,这些没有什么好批判和赞扬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所以任何的选择都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就是因其所在学校的原因或者其他一些原因,出去的人较少而已,在想法上,只要有可能出去,哪个学校都是一样的,没有谁比谁更严重。 驳《北京城的贵气和霸气》《北京城的贵气和霸气》
赵的人品谁知道因为这个绯闻的对立面是泾渭分明的,所以在此就不多说了,只说自己的观点: 原发表于2004-07-29 14:20 (新编辑版) 原本以为赵忠祥与饶颖的事件已经成了昨日黄花,再无人关心,却在近日又看这类新闻见诸报端,如饶颖递交广播电视部一长达4000字的投诉信,要求按照党规“党员干部不得包养情妇云云”开除其党籍。
其实我们都知道开除党籍在国内基本就宣判了这个人政治和事业生涯的结束,更何况对赵这样的名人,更是所谓的雪上加霜。
看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报道和评述,我一直以一种最平静的心去看待。在我这个年龄层次的人,赵老师的影响不用说,也是非常大的。那个时候电视还不是平常人家的东西的时候,从赵老师,到沈力老师,从杜宪到罗京,可以说,陪伴了我从儿童到少女的所有时光。从内心深处一直感谢他们最美好的声音,给我单调的日子带来了一些快乐,也曾无数次模仿他们的语调,朗诵着一篇篇自己喜欢的文章,也因此,每每写文的时候,极其看重文字的韵律,非要读起来朗朗上口,抑扬顿挫不可。从来也觉得文字除了看,其实更重要的是读出来,那种美感不是光看就能享受到的,所谓阅读,除了阅,还要读,所以对于声音好听的人一向有特殊的好感。我可能太传统,听不惯现在各种港台式发音的主持,还是怀念那个淳朴的年代。
在整个事件,对于那些喜爱赵的观众来说,有点难过是肯定的,因为你在他本职工作之外给他赋予了更多的希望和色彩,而当这些腿色的时候,难免有几分的失落。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的,一切都还好呀。社会道德不因为他一个人而丧失和沦落,那么我们就没什么好抱怨的。
所以,赵与饶的最大的获益者是那些新闻媒体,给了他们充足的猛料,相对于此,赵与饶都失败了,一个自愿一个被迫,在众目睽睽之下游街示众,丧失了一个人应保有的起码的尊严与隐私。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除了看热闹,还有什么?不过一种大众窥窃隐私的龌龊心理作怪而已。 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谁而鸣 2005-03-20 00:27:34 Sun
凌乱的杂感凌乱的杂感 发表于2004-12-14 14:07
谁来改变他们的命运谁来改变他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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